广州将立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,从昨天起,《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(送审稿)》(下称《规定》)公开征求意见。《规定》中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餐厨垃圾、其他垃圾四类。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垃圾分四类,要求每家至少准备四个垃圾桶,老百姓能否改变原来习惯、接受新做法,尚有待讨论和观察。
都是正常的四大类的啦!可回收、厨余、有害、其他,当然简化版的可回收+不可回收也分布很广。
垃圾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法规或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、贮存、存放和处理,使其转化为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。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,努力使每件事都得到最好的利用。[1]
垃圾属于分类存放阶段的公众私人物品。垃圾分类排放后,已成为公众所在社区或社区的区域准公共资源。垃圾分类运输到垃圾集中点或转运站,已成为非排他性的公共资源。从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来看,一般是根据垃圾的成分和产量,结合当地垃圾资源的利用和处理进行分类。
2019年6月25日,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入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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